知情同意书
尊敬的来访者,您好!感谢您的信任,选择我们心理中心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。
介于您是来访者的监护人,来访者在本机构咨询,为了使咨询工作能够更加顺利的进行,我们根据《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》及国家相关法则,需要您的知情与同意后,我们再开展相关咨询工作。
主要信息(在本同意书前已经确认的,确认填写的对应信息为以下重要组成部分)
来访者: 性别: 年龄:
监护人: 与来访者的关系: 联系方式:
监护人是否同意来访者在本机构咨询:☑ 同意咨询 □ 不同意咨询
咨询过程中是否同意如下资料保管:
录音:□ 同意 □ 不同意
录像:□ 同意 □ 不同意
咨询守则,请您仔细阅读如下的咨询守则和有关说明:
一、请您如实填写来访者登记表,如由您个人原因填写失误或不真实造成的后果,本中心不予承担责任。
二、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:
1.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咨询,坦诚地向咨询师表露自己,不掩饰或伪装。
2.自愿:来访者有权决定中止或结束咨询,可以自主选择咨询师,与咨询师协商修正咨询的方案。
3.自主:努力实现自我成长,为咨询负责,我们不能帮你做决定。
4.尊重咨询师及相关工作人员。
5.坚持按设置接受咨询。咨询需要一个过程,我们无法通过一次咨询就“根治”。心理咨询的效果取决于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的共同努力。(咨询过程中,来访者可能会感觉被症状困扰或有症状的反复,也可能会回忆起不愉快的往事,激发起强烈的情绪等。您在咨询过程中保持积极、开放和诚实的态度非常重要。)
6.遵守约定的咨询时间。在咨询期间,来访者需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状态,最好不要处理与咨询无关的私人事宜。
三、咨询师的权利和义务:
1.真诚:热情地接待每一位求助者,耐心倾听,建立互相信任的咨访关系。
2.保密:对来访者的咨询访谈内容严格保密,对有关资料妥善保管,请不要在咨询室以外的地方随意谈论。
3.尊重:尊重来访者的思想和意愿,接受来访者的情绪情感。
4.当咨询师个人有限制时,坦诚地告诉来访者并及时转介。
5.避免双重关系:咨询师不得接受来访者的礼物,且不在咨询之外建立关系。
四、我们会严格遵守保密原则:
心理咨询师咨询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,测验资料,信件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,咨询师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。以下是保密例外:
1.在咨询过程中,咨询师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及他人的情形,应采取必要的措施(如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,或与其它咨询师磋商,防止以外事件发生, 但应将有关隐私的暴露程度控制在最低范围之内。)
2.在某些情况下,咨询师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, 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,科研,写作等工作,咨询师保证在这些用途中隐去可能据以认出来访者的相关信息。且有关资料仅为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应用,不会泄密。如您不希望做此用途,请提前告诉我们。
*保密例外:(1)咨询师发现来访者有自伤、自杀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时;(2)来访者有致命的传染性疾病等且可能危及他人时;(3)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。
五、咨询时间:
1.在首次咨询的当天,请您提前15分钟准备就绪,做心理测试等表格,以提高咨询效率。
2.每次咨询时间为50-60分钟(根据项目而定),建议每周一次,咨询需要提前2-3天预约,如需更改预约时间请提前24小时来电通知本中心,并与咨询师协商,否则将扣除预约金。
3.迟到提醒:来访者迟到30分钟内的,在当天咨询时段中扣除相应时间;迟到30分钟以上的即取消当天咨询(扣除预约金),另约咨询时间。
4.超时费用的计算:超10分钟不加收费用,超10分钟~30分钟,按半小时的咨询费计算;超40~60分钟,按1小时的心理咨询费计算。
六、终止咨询与转诊:
1、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,如对心理咨询师不满意,可要求终止或更换心理咨询师。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不再适合担任本个案的心理咨询师,要与来访者沟通清楚,并征得来访者同意后转介给其他心理咨询师。
2、心理咨询师会再做一次结束性咨询,对之前的咨询做个总结。已发生的心理咨询时间的费用按之前约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付费,剩余的咨询费退回给来访者。
七、可能的突发情况:
来访者在心理咨询中,因本身病情已较为严重,有可能出现以下情况:
1.有精神病性症状发作。
2.有自杀、自虐或伤害他人的行为。
以上情况,心理咨询师和本单位不负任何责任。
八、录音或录像:
心理咨询师只有在得到来访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,才能对心理咨询过程进行录音、录像或演示。心理咨询的录音、录像会有助于心理咨询师进行自我分析和咨询总结,以更好地进行有效的咨询,同时心理咨询师会对录音和录像资料进行保密管理,未经来访者同意,心理咨询师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。
请按您的意愿作如下选择签名。
为了方便后续的跟踪心理咨询服务,需要把来访者的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,紧急联系人等信息登记在案,您的个人资料包括所有的心理咨询资料,由心理咨询师个人或机构进行专有保管,未经您的同意,不得透露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。
九、特别注意事项:
1.凡是代他人预约咨询者,或是对自己咨询有疑议,请务必说明情况,经评估后,再确定是否进行预约。
2.由于咨询需要本人积极配合,才会有更好的咨询效果,因此咨询者需自愿前来。
3.在咨询期间不做重大决定,包括但不限于离婚、离职。
4.若因您的个人原因中断咨询治疗,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。
十、本中心保留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。
以上内容我(含监护人)已经全部阅读,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,如有不实,我(含监护人)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,并全部理解明白,自愿遵守心理咨询协议。本协议签字/提交和缴费之日起生效(线上提交以手机IP以及填写的监护人为协议的同意方,均为有效)。